
陆晓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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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律所:
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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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
14420201311092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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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13560656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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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2号紫马奔腾广场6座1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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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书面解除合同的法律效力 口头合同违约如何处理
陆晓莲,中山合同解除律师,现执业于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单位书面解除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的拟定形式有多种,书面合同也是拟定合同的最常见的一种方式。而书面合同能否具有法律效力是需要法律的判定的,特定的法律规定了书面合同的有效条件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单位书面解除合同的法律效力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单位书面解除合同的法律效力;1、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指当事人是否应当接受因解除合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的约束。2、合同解除的效力3、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主要有哪些4、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如何;二、合同解除的方式、合同解除的情形、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1、合同解除的方式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2、约定解除的两种情况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条件,一旦该条件成就,合同解除;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解除条件,但在合同履行完毕前,经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3、法定解除的情形、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合同解除的概念、合同解除的程序1、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尚未履行完毕前,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提前失去法律效力而不再执行的一种法律后果。2、合同解除以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合同为前提。3、合同解除须具备一定的解除条件,合同解除的条件,既可以是法律规定的,也可以是当事人约定的。4、合同的解除原则上必须要有解除行为。5、单方解除合同的程序单方解除合同指享有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而解除合同。合同法第96条规定: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6、协议解除合同的程序协议解除实质为原合同当事人之间重新签订一个以解除原合同为目的的新合同。应遵循由要约到承诺的一般缔约程序及法律规定的其他相关要求,以实现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四、合同解除合同终止、合同解除与终止的区别1、合同解除: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2、合同终止: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3、合同解除与终止的区别二者的法律效力不同二者的适用的范围不同二者的发生条件不同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口头质押合同的法律效力的全部内容。书面合同可以说是大众普遍认知中最常见的合同形式了,因此合同的内容能否具有法律效力也是大家关注的问题。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口头合同违约如何处理在日常生活中,用到最多的合同形式应该是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了。而口头合同是非正式的,所以一旦出现了违约,而又没有证据,很难确定。那么,当发生口头合同违约时应该如何处理呢下面由为大家介绍一下。一、口头违约处理步骤1、协商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是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2、调解合同纠纷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3、仲裁仲裁也称公断。合同仲裁,即由第三者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断.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4、诉讼人民法院根据合同当事人的请求,在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合同争议的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系列法律关系的总和。二、合同纠纷处理风险1、未建立合同纠纷处理的有效机制,纠纷处理不当,导致利益受损;2、未收集充分的对方违约行为的证据,导致在纠纷处理过程中处于举证不力的地位;3、为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对方的违约,可能导致应享有的利益受损。三、口头合同的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可以认为口头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如果双方都认可的口头协议,在法律上认定为有效,但如果一方违约,主张一方的举证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口头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国家法律规定的应当采取书面合同的,当事双方却仅进行口头约定,主张方能举证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协议,可以视为有效。法律规定,订立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方式,也可以是口头合同。口头合同比起书面合同简便易行,只要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订立书面合同,而口头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也同样是有效的。国家法律规定的必须要采用书面协议的方式,比如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房屋销售合同等,如果这类合同采取口头约定的形式,那么可视无效,不受法律保护。综上可述,发生口头合同违约时,首先应该协商,然后调解,仲裁,最后诉讼。若您有其他疑问,可以登录官网免费咨询律师,我们将为您解答困难。
2021-12-18
撤销合同中的重大误解是怎样 合同显失公平有效吗
陆晓莲,中山合同解除律师,现执业于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撤销合同中的重大误解是怎样在我们的社会生活当中,我们经常对于他人所说的事情有所误解,更不用说合同当中的细节方面,接下来就和一起学习一下下面这篇文章。撤销合同中的重大误解是怎样希望对你当前所面临的问题能够有所帮助。一、撤销合同中的重大误解是怎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在实际办中,判断是否属于重大误解难度较大,但通常认为构成重大误解应当具备以下几项条件: 1, 误解的;事实;是合同订立时存在的事实,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出乎预料的事实不构成重大误解; 2, 该事实必须是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基本前提条件; 3, 重大误解必须是本质的,一般误解不构成重大误解。所谓重大误解的本质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如不发生重大误解就不可能作出签订合同的决定; 4, 重大误解不是出于合同当事人的重大过失引起的,否则该当事人不得以重大误解为由请求撤销合同; 5, 单方重大误解还必须是重大误解将使合同的执行产生不公平的结果。 另外,判断是否存在重大误解,还应当根据表意人作出意思表示时所处的客观环境及其认识能力进行。二、可撤销合同中的欺诈问题1、欺诈,是指一方在订立合同时,故意制造假象或者掩盖真相,致使对方陷入错误而订立合同。欺诈有刑法上的效果和民法上的效果。刑事欺诈,除侵害相对人的利益之外,应当认为同时损害了国家利益,合同应为无效。民事欺诈有三种情况:第一,采用欺诈手段订立合同,合同可撤销;第二,采用欺诈手段订立担保合同,合同无效;第三,以外的民事欺诈,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行为无效。比如,因被欺诈而订立遗嘱。2、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的条件。其一,欺诈一方在主观上是故意。欺诈,是以引导对方当事人订立合同为目的,不存在过失的欺诈。其二,欺诈行为的客观表现是对订立合同的有关事实的虚假介绍和隐瞒。其三,欺诈是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欺诈,第三人的欺诈不足以构成导致合同撤销的欺诈。当事人一方利用了第三人的欺诈,则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其四,被欺诈一方因对方的欺诈陷入错误,因错误而订立合同。也就是说,欺诈实际对订立合同起了作用,欺诈行为与合同成立需有因果关系。三、可撤销合同中胁迫规定胁迫,是指一方采用违法手段,威胁对方与自己订立合同,被胁迫一方因恐惧而订立合同。被胁迫一方也有意思表示,因此被胁迫订立的合同,与其他可撤销的合同一样,也是成立的合同。如果采用暴力手段,拿着别人的手指盖章或签字,这种情况称为;绝对强制;或;人身强制;,当事人之间根本不存在合同,不能按可撤销合同处理。;绝对强制;和;人身强制;应当认定合同不成立或者按无效处理。通过学习了为大家带来的这一篇文章,我们了解清楚了撤销合同中的重大误解是怎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重大误解包含着误解的事实,是合同订立时存在的事实。这就是其中的一方面,以上就是为大家的总结,感谢阅读。合同显失公平有效吗你有没有看到过譬如;xxx概不负责;或者;自负;等条款的合同,这实际上是一种显失公平的合同。看上去很不公平的显失公平合同,原则上是有效的,但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据显失公平为由,向法院申请撤销或变更。不提出撤销变更申请,则有效。下面由在本文整理介绍相关内容。合同是否显失公平可以这么判断合同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对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具体体现于:1、合同当事人一方利用了对方紧迫情势、缺乏实际经验或不知情,使之提出或接受了明显不利的条件;2、当事人一方不正当地利用其在经济地位、社会影响或人际关系上的优越条件,使对方接受或提出明显不公平的交易条件;3、因第三方的不正当干涉,使双方当事人不得不达成显失公平的协议。显失公平合同的法律效力1、如果当事人都自愿认可接受的,合同有效,双方都需要遵守合同约定。2、但如果当事人不认可显失公平合同的,可以要求解除、撤销合同,那么合同归于无效。要注意的是,撤消权的法定诉讼时效只有一年,合同当事人就应及早行使撤消权。实务中,合同当事人在撤销显失公平合同后,仍然容易存在一些合同纠纷。譬如撤销合同后,造成一方当事人损失的赔偿问题等等。
2021-12-03
安全检查通报怎么写 抵押合同该怎么写
陆晓莲,中山合同解除律师,现执业于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陆晓莲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安全检查通报怎么写
《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全检查通报:1、标题。可以写“协议书”三字,也可以写明协议书的具体名称“XXXX协议书”。2、订协议双方的基本信息。在标题下,正文之前,写明订协议双方的信息,并在双方单位名称之后注明一方是甲方,一方是乙方,便于在正文中称呼。3、正文。正文包括开头、主体两部分。开头是交待签订协议的目的、原因、依据,紧接着可用程式化语言转入主体,如“现对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主体要求就协议有关事宜作出明确的、全面的说明,尤其要着力写好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落款应写明订协议双方单位的名称,并加盖公章。必要时还得写上鉴证单位和公证单位的名称,并加盖公章。最后写上签订协议的日期。抵押合同该怎么写
抵押人:抵押权人:兹因甲方为担保乙方对于其所有的债权,将由甲方提供抵押物,为乙方设定抵押权,并约定条款如下:一、所担保的债权:包括本金_________元及其利息,逾期利息,既违约金以及债务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损害的赔偿。至债权实际金额及各种利息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以及债务的清偿期,另立借据,透支约据、本票、约定书、委任保证合同为凭,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各该附件所规定事项的效力与本合同同。二、抵押物:____________。上述用于抵押的________为____所有。甲方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甲方借款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约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届期未清偿时得延长期限。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借款人___份,贷款人___份,担保人各___份,共____份,效力相同。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住址:_________抵押物提供人:_________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1-11-18
分公司可签合同吗 审计报告包括哪几个要素
陆晓莲,中山合同解除律师,现执业于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分公司可签合同吗
分公司可独立签合同,但是需要是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可以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外签订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
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
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
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审计报告包括哪几个要素
审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要素:1、标题;2、收件人;3、引言段;4、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段;5、注册会计师的段;6、审计意见段;7、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8、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9、报告日期。《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规定: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人大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规定:报告,"适用于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或答复询问等"。《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规定: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中国人民解放军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规定:"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和意见建议,询问用"报告"。
2021-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