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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的统筹范围 社会保险基金筹资模式有哪些

添加时间:2021年12月18日 来源: 中山合同解除律师 浏览:366
[导读]:  宋,中山合同解除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

 宋,中山合同解除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社会保险基金的统筹范围

社会保险基金采取统筹方式。所谓统筹,就是在社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和用途做出统一的规定、计划和安排,以发挥社会保险的功能,促进保险基金的保值和增值的一种基金管理制度,或基金管理方式。统筹范围表明社会保险的社会化程度和保障水平,从四个角度衡量:



  社会保险基金采取统筹方式。所谓统筹,就是在社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和用途做出统一的规定、计划和安排,以发挥社会保险的功能,促进保险基金的保值和增值的一种基金管理制度,或基金管理方式。统筹范围表明社会保险的社会化程度和保障水平,从四个角度衡量:


  一、企业或用人单位


  是全部企业,还是部分企业纳入统筹范围,我国传统的社会保险主要是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目前逐步扩大到所有企业。


  二、劳动者范围


  是全部劳动者,还是部分劳动者纳入统筹范围,与投保企业相对应,我国纳入社会统筹范围的劳动者也在逐步扩大,由原来的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劳动和扩大到所有工资收入者。


  三、保险种类和保险项目


  一般而言,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的基本险种,也是现代企业雇员基本的福利待遇。特别是养老和医疗保险,各国都强制性的实行社会统筹。保险项目视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缴费能力有所不同。经济实力强的国家和企业,保险种类和保险项目相对宽泛,保障水平相对高,反之,则只能保障雇员的基本需要。


  四、地域范围


  即在哪一级的行政区域内统筹。例如,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目前在我国已经开始实行省一级的社会统筹。


  按照统筹的原则,社会保险费用由不同的主体承担。例如在我国目前,由财政拨款的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用由国家负担大部分,个人承担小部分,工伤和生育保险由国家承担;非财政拨款的企业,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费用由企业和劳动者共同承担,一般企业承担大部分,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用,具体比例由地方政府规定。



社会保险基金筹资模式有哪些

  社会保险基金是用于支付劳动者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时所享受的保险金和津贴的资金。《社会保险法》规定,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层次设立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社会保险基金筹资模式有哪些呢接下来由带您了解。



  一、社会保险基金筹资模式有哪些


  1、现收现付制。这是一种以横向平衡为指导原则的基金筹集方式,,依规定收益方式实施,,由社会保障机构按所需支付的保险金额进行社会筹资。


  2、完全积累制。这种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模式是以远期纵向平衡为原则的筹资方式。其实质是个体一生中的代内再分配制度。一般要求劳动者从参加工作开始, 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由雇主和雇员或只有其中一方定期交纳保险费, 记入个人账户, 作为长期储存积累及保值增值的基金, 所有权归个人, 到规定条件领取时, 一次性领取或按月领取。


  3、部分积累制。这是对现收现付制与完全积累制的整合, 这是一种兼容横向平衡原则和远期纵向平衡原则的筹资模式。保障费用一部分采取现收现付方式, 满足当前需要, 另一部分采取积累方式以满足未来支付需要的增长, 这种筹资模式是对原有两种模式的综合和创新。




  二、社会保险基金的种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第八章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然后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1、 国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机构负责管理运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


  2、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的情况。国务院财政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


  上述文章回答了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筹资模式有哪些;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如有其它问题,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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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来源:中山合同解除律师
  • 作者:[广东-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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